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テッドベット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5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19-024

本テッドベット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テッドベット重要内容提示:

l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テッドベット0.10元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l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现金テッドベット发放日

A股

2019/6/11

2019/6/12

2019/6/13

2019/6/12

l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テッドベット2019年4月18日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18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テッドベット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登记在册的本テッドベット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テッドベット总股本874,388,09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438,809.30元,转增262,316,42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136,704,521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现金テッドベット发放日

A股

2019/6/11

2019/6/12

2019/6/13

2019/6/12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テッドベット亦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派发,程序同上。

(3)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テッドベット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テッドベット的现金红利(含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本テッドベット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テッドベット股票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テッドベット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テッドベット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テッドベット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待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テッドベット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中国结算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テッドベット,テッドベット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テッドベット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本テッドベット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テッドベッ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对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テッドベットA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本テッドベット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テッドベット上海分テッドベット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テッドベット)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号)执行,本テッドベット按照10%的税率代扣现金红利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テッドベット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0元。

(5)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资本溢价,无税务费用。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209,263,672

62,779,102

272,042,77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665,124,421

199,537,326

864,661,747

1、 A股

665,124,421

199,537,326

864,661,747

三、股份总数

874,388,093

262,316,428

1,136,704,521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136,704,521股摊薄计算的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62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テッドベット股东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咨询利润分配事宜。

联系部门: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テッドベット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テッドベット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